STORE GUIDE

1. 使用條款之適用範圍與變更

  • 本使用條款 (以下稱「本條款」) 適用於第 3 條所定義之所有使用者 (以下稱「使用者」)。
  • INVINCIBLE CREATIVE CO., LTD.(以下稱「本公司」)得不經使用者事前通知,增訂、刪除或變更本條款內容。
  • 各使用者於使用第 2 條所述之服務前,應事先確認本條款內容。使用者一經使用本服務,即視為已同意本條款。

 

2. 提供之服務

  • 本公司提供之「服務」包括:
    • 商品銷售服務;
    • 資訊提供服務;
    • 與前述服務相關之各項附隨服務;
    • 本公司日後新增之各項服務。
  • 本公司得增訂、刪除或變更前項各目所列之服務內容。

 

3. 使用者之定義

「使用者」係指依本條款使用本服務之所有人士。

 

4. 買賣契約之成立

  • 買賣契約於下列任一時點成立:
    • 使用者透過本公司線上商店下單時:以本公司收到使用者之訂單資訊時為準;
    • 使用者以線上商店以外方式下單時:以本公司接受該訂單時為準。
  • 本公司得增訂、刪除或變更前項各目所述之服務內容。

 

5. 契約之解除

  • 本公司於買賣契約成立後,如發生下列任一情形,得解除契約:
    • 訂購商品缺貨且補貨時間未定;
    • 商品於出貨前發生毀損、故障等瑕疵,且已無庫存、補貨時間未定;
    • 因商品停產或其他原因致無法供應;
    • 因收件地址不明、收件人長期不在等原因致無法配送;
    • 使用者未於指定期限內完成付款;
    • 本公司接獲使用者所指定之信用卡公司通知其信用異常;
    • 其他致無法完成配送之情形。
  • 即使未符合前項任一情形,如使用者於使用服務時有不當或違規行為,本公司仍得取消、解除契約或採取其他適當措施。

 

6. 價格

  • 商品價格載於商品頁面,運費載於「配送與運費」頁面。
  • 商品價格與運費均為含稅價格。
  • 「配送與運費」頁面所載之運費係依第 8 條第 1 項之配送方式計算。
  • 本公司得不經通知變更商品價格與運費。但契約成立後,使用者應依當時之價格與運費付款,本公司不另行補收或退還差額。

 

7. 付款方式

  • 使用者購買商品時得選擇以下付款方式:線上刷卡付款。
  • 本公司得增刪前項所列付款方式。
  • 如本公司接獲信用卡公司通知使用者信用異常,本公司得要求使用者改以其他方式付款。

 

8. 商品配送

  • 商品原則上由本公司指定之物流業者配送至收件地址,物流業者之選擇由本公司依商品尺寸、重量、性質等因素決定。如因商品尺寸、重量、配送路線等因素,導致物流業者無法配送,或依使用者要求改用其他配送方式(例如包車等)而產生超過原運費之額外費用,本公司得向使用者收取差額。
  • 使用者於本公司尚未開始安排出貨前,得申請變更配送地址。
    本公司於開始安排出貨後,無義務受理配送地址變更,使用者須自行負擔相關責任與費用。
  • 如需要配送至多個地址,使用者應分別下單。使用者不得以單筆訂單要求分送至多個地址。
  • 使用者得指定他人為收件人,但須事先告知收件人將有本公司貨件送達。若因使用者疏忽致商品遭拒收、收件人長期不在等原因而退回,本公司不退還付款、運費或任何實際成本,商品將由本公司自行處理。若需重新配送,使用者須負擔退回與重新配送所產生之所有費用。
  • 除非本公司另有促銷公告,否則不提供禮品包裝服務。
  • 配送時間如下:
    • 台灣:一般約 2–9 日;
    • 國際配送:一般約 2 週。
  • 因連假、製造商出貨延遲、物流延誤等因素,配送時間可能延長。
  • 如物流留下「未妥投通知」,使用者應自行聯繫物流公司安排再配送。
  • 因上述配送延遲所生之任何直接或間接損害,本公司概不負責。
  • 商品僅配送至台灣與本公司可配送之特定國家或地區。

 

9. 所有權之移轉

  • 商品所有權於使用者或其指定收件人簽收時移轉。
  • 若使用者以信用卡付款,商品所有權可能依信用卡公司會員條款而由該公司保留。

 

10. 退換貨

  • 本公司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,提供商品送達後 7 日鑑賞期 (猶豫期)之權益。鑑賞期並非試用期,請保持商品完整。
  • 本公司僅提供 「只退不換」 之服務。如需辦理退貨,請務必透過客服信箱聯繫:spcs@invincible.com.tw。
  • 完整退貨流程至退款完成,約需 7 至 14 個工作天 (不含週六、週日及國定假日)。
  • 原則上,如無特殊情形,不受理福袋、特殊活動商品、個人衛生用品之退貨申請。
  • 實體門市恕無法受理退換貨,所有退貨作業皆需透過線上客服辦理。
  • 使用者應於商品送達後立即確認是否有瑕疵或錯誤。
  • 如商品有損壞、瑕疵或錯誤,使用者須於 7 日內通知本公司。該商品須維持原包裝。經本公司確認問題屬實後,本公司將負擔費用予以維修或更換新品。若商品已售罄、停產、限量或無法維修,本公司將退還使用者所支付之商品金額。
  • 可受理退貨之條件
    • 保留原有的商品標籤、吊牌,所有配件請勿拆毀。
    • 保留出貨單據及所有商品附件。
    • 保留原有商品透明包裝袋 (請保持袋子乾淨完整的狀態)。
    • 商品保持全新狀態 (可室內試穿,但不得影響商品完整性)。
    • 商品無髒污、無變形、無人為損傷。
    • 如訂單內使用折扣碼、滿額優惠、滿件優惠等促銷活動,基於帳務與系統結算之需要,申請退貨時,須將整筆訂單之所有商品 (含贈品) 一併退回,方能完成退貨作業。
  • 退貨申請方式
    請將以下資訊寄至客服信箱 spcs@invincible.com.tw:
    • 訂單號碼
    • 貨運編號
    • 退貨原因
    • 聯絡姓名及電話
  • 退貨包裝要求
    • 請使用原包裝紙箱將商品妥善包裝。如原紙箱已遺失,請使用其他紙箱外包於原廠包裝之外。
    • 請勿在原廠包裝上直接黏貼膠帶、紙張或書寫字樣。若原廠包裝受損,恕無法受理退貨,或將於退款時酌扣包裝損壞費用。

 

11. 個人資訊之處理

本公司依另行制定之「隱私權政策」處理使用者個人資料。

 

12. 著作權

本公司於本服務中提供之文件、影像、影音及其他著作物均受著作權法及相關國際條約保護。未經本公司許可,使用者不得對前述內容進行複製、轉載、改作、公開傳輸、展示等行為。使用者不得逾越著作權法所定個人合理使用範圍,擅自使用或揭露相關內容。若因使用者違反本條造成任何智慧財產權爭議,使用者應自行負擔所有責任與費用,不得使本公司受損。

 

13. 禁止事項

使用者不得從事下列行為:

  • 違反法令或公序良俗之行為,或足以構成前述行為者;
  • 妨礙或可能妨礙本公司營運之行為;
  • 損害本公司或第三人之名譽、權益或造成不利益之行為;
  • 不當使用第三人資訊或使用虛假資料之行為;
  • 違反本條款或本公司另行制定之會員規範之行為;
  • 其他本公司認定不適當之行為。

 

14. 免責事項

  • 本公司得自由變更、刪除或新增網站之結構、內容與頁面,並無義務依使用者要求恢復原狀。EC 系統之程式、資料庫等亦同。
  • 使用者應自行負擔使用本服務所需之設備安裝及通訊費用。
  • 如因本公司設備故障、通訊中斷或其他原因致資料遺失或損毀時,本公司得立即取消相關買賣契約,且無須負責。
  • 使用者因使用本服務對第三人造成損害時,應自行解決,不得使本公司承擔任何責任。
  • 因任何原因造成使用者無法使用本服務,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。
  • 因使用本服務所生之任何損害、損失或不利益,本公司概不負責。
  • 本公司得依使用者所提供之資訊進行必要之行政處理。

 

15. 其他

  • 本公司線上商店與實體門市會員制度為獨立系統,無法相互通用。
  • 本條款之成立、效力、履行及解釋,均以台灣法律為準據法。/li>
  • 若因本條款或本服務所生之爭議無法透過協商解決,雙方應本誠信原則協調處理。
  • 如需提起訴訟,雙方同意以台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專屬管轄法院。

補充規定:本條款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。